离岸公司特性对比 | |||||||||
香港 | 美国(加州) | 维尔京(BVI) | 开曼群岛 | 英国 | 百慕大 | ||||
政治局势稳定 | 良好 | 稳定 | 良好 | 稳定 | 稳定 | 稳定 | |||
可否迁移注册地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核数报税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在香港上市 | 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
股东法人资料 | 公开 | 保密 | 保密 | 保密 | 保密 | 保密 | |||
公司规定 | |||||||||
公司名称规范 | 英文/中文 | 英文 | 英文/中文 | 英文/中文 | 英文 | 英文 | |||
股东/董事最低人数 | 1名(可兼) | 1名(可兼) | 1名(可兼) | 1名(可兼) | 1名(可兼) | 1-2名(可兼) | |||
标准注册资本 | 10,000港币 | 2000股本 | 50,000美元 | 50,000美元 | 80,000英镑 | 12,000m美元 | |||
注册资金到位 | 不须 | 不适用 | 不须 | 不须 | 不须 | 不须 | |||
注册地公司秘书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
本地规定 | |||||||||
本地注册地址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
本地注册秘书 | 必须有 | 必须有 | 必须有 | 必须有 | 必须有 | 必须有 | |||
官方语言 | 汉语,英语 | 英语 | 英语 | 英语 | 英语 | 英语 | |||
通用货币 | 港币 | 美元 | 美元 | 开曼元 | 英镑元 | 美元 | |||
公司注册 | |||||||||
注册费用(RMB) | 8260 | 8400-11,000 视各州情况而定 |
8740 | 2600美元 | 9130 | 20,000美元 | |||
办理时间(工作日) | 8-10 | 25 | 15 | 35 | 10-15 | 30 | |||
公司维护管理 | |||||||||
项目 | 周年申报 | 年检 | 岛屿维护 | 岛屿维护 | 年检 | 岛屿维护 | |||
维护费用(RMB) | 4605 | 5600-6000 视各州情况而定 |
5800 | 1800美元 | 6000 | 7000美元 | |||
办理期限 | 周年前15天 | 周年前1个月 | 上半年公司:4月 下半年公司:10月 |
次年1月 | 周年前1个月 | 周年前1个月 |
备注
1、所有离岸公司注册资本均无需到位
2、离岸公司注册地址和法定秘书由“香港宝龙会计秘书有限公司提供”
注册费用包括以下服务项目
1、于相关国家查询拟用公司名称是否可用
2、提交申请注册文件,缴纳首年牌照费及领取公司注册证书
3、印制五份公司章程
4、印制股票书及法定纪录簿
5、制作钢印(如当地法律要求),原子签名印各一个
6、首年注册代理或公司秘书(如有需要)
7、首年注册地址
世界上三大离岸公司注册地的比较研究
目前百慕大(Bermuda)、开曼群岛 (Cayman Islands)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 British Virgin Islands)是世界上企业注册数量最多的三大离岸公司注册地。
公司设立之批准
(1)百慕大。 所有海外公司发行或转让股份都必须得到百慕大金融局批准,受益人必须向金融局公开身份。与申请书一起提交的所有资料(公司大纲中包含的信息除外)不对外公开。某些商务活动可能要求许可或特别批准。
(2)英属维尔京群岛。 组建公司不需经政府批准。但是某些商务活动可能要求许可或注册登记。
(3)开曼群岛。组建公司无须政府批准,但某些商务活动可能要求许可或注册登记。
公司设立之程序
(1)百慕大。 需向百慕大金融局提交组建海外公司申请书以及相关资料以获取批准。公司大纲应当提交给公司注册处 (Registrar) 注册。公司注册处负责签发公司成立证明。公司设立手续一般可在一两天内完成。
(2)英属维尔京群岛 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公司章程 (Articles) 和大纲,还要提交一份由负责处理该公司成立事宜的律师或者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确认该公司的组建完全符合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法的要求。公司设立手续一般可在 24 小时内完成。
(3)开曼群岛。 一般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两份经签署的公司大纲。拟担任该海外公司的一位董事还必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一份声明,确认该海外公司的商务活动将基本上在开曼群岛以外进行。公司设立手续一般可在 24 小时内完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代表
(1)百慕大。 海外公司的董事不得少于两人。公司可以任命 (a) 两名董事,或 (b) 一名秘书和一名董事,或 (c) 一名秘书和一名常驻代表,他们必须是常驻于百慕大的个人。上市公司只需要委派一名常驻代表。不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还必须任命一名总裁和一名副总裁,或者任命一名董事长和一名副董事长。
(2)英属维尔京群岛 国际商务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没有任命某一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要求。国际商务公司必须有一家特许注册代理机构。
(3)开曼群岛 海外公司至少应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开曼群岛居民。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必须按章程规定配备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费用和所得
(1)百慕大。外海公司应在成立时和之后的每年 1 月支付费用(如果成立日在 8 月 31 日之后则该年费用减半)。收费标准依据额定股本金数量和股票发行溢价多少计算,最少为 1, 780 美元,最多为 27,825 美元。公司必须上报年度所得申报表,列出公司主要业务(按有关分类规定),详述截至 8 月 31 日的前一年的公司可估资本。
(2)英属维尔京群岛 要求国际商务公司从成立开始,在每年 5 月 31 日或 11 月 30 日(根据成立日期在上半年还是下半年决定)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处交纳一笔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股本金滑动计算而得: a.股本金等于或少于 50,000 美元,交纳 300 美元。 b.股本金大于 50,000 美元,交纳 1,000 美元。c.无须填报年度所得申报表。
(3)开曼群岛。要求海外公司在成立时及其后的每年一月份交纳一笔费用。交费标准根据公司类型和股本金多少计算而定。每年一月份,海外公司必须填报所得申报表。此外,海外公司还要确认其公司大纲没有改动、公司业务主要在开曼群岛境外进行、在开曼群岛境内至少举行过一次董事会。
税收
(1)百慕大。除百慕大居民外,不对海外公司或其股东征税。海外公司可以向财政部申请,而且很可能会从百慕大财政部得到承诺,该承诺可以明确即使百幕大立法今后规定要根据利润或所得、或根据资产、收益或增值计算征税,或以房地产或继承遗产的性质征税,则 2016 年 3 月份以前,该等税收不适用于海外公司及其经营活动,也不适用于该公司的股票、信用债务以及其它债务。该等税收只适用于原居住于百慕大、手中握有该公司的股票、信用债务或其它债务的居民,或把土地租赁或出让给公司的居民。
(2)英属维尔京群岛 不对国际商务公司或居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外的公司股东征税。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对未来不征税不作担保和保证。
(3)开曼群岛。开曼群岛不对海外公司及其股东征税。海外公司有权从开曼群岛政府处得到保证,开曼群岛对利润、所得、收益、增值征税的立法、以及对房地产和遗产征税的立法将不适用于海外公司,也不适用于其股份,也不能以预提方式征收
其它著名离岸公司注册地
1、香港(Hong Kong)-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Hong Kong limited company)
2、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 - 英属维尔京离岸公司(BVI offshore company)
3、塞舌尔(Seychelles)- 塞舌尔离岸公司(Seychelles offshore company)
4、巴拿马(Panama)- 巴拿马离岸公司(Panama offshore company)
5、巴哈马(Bahamas) - 巴哈马离岸公司(Bahamas offshore company)
6、美国特拉华州(USA Delaware)
7、纽埃(Niue)- 纽埃离岸公司(Niue offshore company)
8、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 开曼群岛离岸公司(Caymen Islands offshore company)
9、百慕大(百慕达,Bermuda Island) - 百慕大(百慕达)离岸公司
10、美国 (USA, Nevada) - 美国有限责任公司(Nevada LLC)
11、马绍尔 (Marshall Islands)- 马绍尔离岸公司(Marshall Islands offshore company)
12、伯利兹 (Belize) - 伯利兹离岸公司(Belize offshore company)
13、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Singapore limited company)
14、萨摩亚 (Samoa)- 萨摩亚离岸公司(Samoa offshore company)
15、英国(UK)- 英国私人有限公司(UK offshore company)
16、多米尼克(多明尼克,Republic of Dominica) - 多米尼克(多明尼克)离岸公司(Dominica offshore company)
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
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因此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
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 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详细请参见“注册离岸公司十大优势”
离岸银行业务简介
离岸银行业务是服务于非居民的一种金融活动,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银行的服务对象为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它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银行离岸业务的经营币种仅限于可自由兑换货币。非居民资金汇往离岸账户、离岸帐户资金汇往境外帐户和离岸帐户间的资金可以自由划拨和转移。
详细请参见“离岸公司如何开立银行帐户”